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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事法院15小时审结两起船员劳务纠纷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8日作者:

      受近期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日趋增多。近日,山东省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秉承“公正高效、司法为民” 的理念,积极开辟绿色通道,15 小时审结两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快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了船员的实际困难,维护了船员的合法权益。

  日前,山东籍船员宋某与江苏籍船员姜某以船东拖欠工资为由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扣押途经烟台进港避风的当事船舶,并声称该轮将于第二天中午驶离烟台港。

  考虑到案情的紧迫性,负责庭内立案工作的韩朝帅放下手头工作,为船员开辟绿色通道,在半小时内为当事人办理了材料审核及案件受理的相关手续。

  承办法官秦涛在接到案卷时,已临近当天下班时间,通过对证据材料的初步审查认识到:一方面,当事船舶在烟台港停留时间短暂,如不及时扣押船舶,原告很可能丧失取得担保的时机;另一方面,原告诉请的标的数额较小,如果扣押船舶,被告所遭受的船期损失将远远大于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此,承办法官主动找到船员,深入沟通后,了解到船东拖欠原告工资是因为在其值班期间发生电机损毁等相关细节。在理顺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法官认为涉案纠纷具有调解的可能性,并通过海事部门联系到船东代表、船公司法人、法律顾问,向其说明案件情况,阐明利害关系。在船东承诺第二天上午八点半前派员到法庭进行调解的情况下,船员同意暂缓扣押当事船舶,船员与船东之间的矛盾得以缓和。此时虽已夜幕降临,却为第二天的调解结案奠定了基础。

  次日上午八点多,法官利用上班前的有效时间,在法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听取当事人双方对案件情况的描述后,承办人为双方细致分析案情,并通过法律手段引导当事人转变思想,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处理结果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历时十五小时。